(原标题:江苏徐州:初度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%)
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处理中心发布《对于调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策略》的见知,其中提倡,调度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,初度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20%,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30%。调度贷款额度测算形态。公积金贷款测算额度增多不跨越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要求,与原测算公式(公积金月缴存额×12×贷款年限×2+公积金余额×2)的臆测效果比较取较大值算作贷款测算额度,取消索求加贷款不跨越120万元的边界。购买高品性住宅,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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